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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为推进实施好《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<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商消费函[2024]75号)政策措施,积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,重庆市商务委员会/重庆市财政局等7部门发文《关于推进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》(渝商务[2024]104号)。
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(含当日,下同)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,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。其中,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1万元;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7000元。(摘自商消费函[2024]75号)
最新发文:
《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4部门<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的通知>》(渝商务[2024]116号)
补贴适用时间: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0月31日24时期间(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)。
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。
1.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,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,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,购买裸车价(指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上的价税合计金额,下同)2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2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,购买裸车价20万元及以上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,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借记卡上。
(声明:以上为摘录)
国家补贴与地方补贴叠加,体现了政府对汽车置换足够的重视,对消费者来说,是利好消息。国泰汽博城在第一时间,推送到各入驻商家,为促进、扩大汽车消费做努力。
具体申报流程见下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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